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特色高校提升计划”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
数据基准日: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各相关单位对2020年所负责项目(附件1)进行总体资金绩效自评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特色高校提升计划”项目绩效自评信息指标评分表(附件2);
2.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特色高校提升计划”项目自评报告(附件3);
3.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特色高校提升计划”佐证材料及清单(附件4)。
序号 |
负责单位 |
工作任务说明 |
1 |
创新强校工程: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 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处、团委、图书馆、体育学院 |
提交材料: 1.项目绩效自评信息指标评分表; 2.项目自评报告; 3.佐证材料及清单。 |
2 |
冲补强——特色高校提升计划: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处、规划处、组织部、保卫处、学生处、网络信息中心、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学院 |
提交材料: 1.项目绩效自评信息指标评分表; 2.项目自评报告; 3.佐证材料及清单。 |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1日(下周三)中午12:30之前,将本部门项目绩效自评信息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及清单以“部处名称+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绩效自评”命名,打包发至fzghc@gpnu.edu.cn
联系人:梁婕,罗平 联系电话:38256005
发展规划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