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0年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含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从省级储备项目库中挑选,未入项目库储备的项目,不得立项建设。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含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入库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申报范围
(一)广东省高等教育 “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类项目。
(二)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主要围绕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产教融合等开展研究与实践。
(三)据学校改革发展实际,需要立项的其他项目。
(四)基于学校项目建设总体需要,申报项目将被纳入广东省高等教育 “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二、储备项目申报单位与建库
学校于今年上半年已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本次省级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以该项目库为基础来申报建库。
协同建立学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的教务处、科研处(与人文社科处合署)、研究生处、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作为本次储备项目校内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完成人才培养与教学建设、科学研究、学科与研究生教育、人才引育、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相应类别储备项目,并交由发展规划处形成学校省级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库,统一向省教育厅申报。
各类别储备项目主要从已建立的项目库提取,可根据实际适当新增部分项目,新增项目须符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各部处提交储备项目规模为2019年下达经费的120% 。
三、2020年项目出库
根据学校建设需要,2020年由发展规划处协同教务处、科研处(与人文社科处合署)、研究生处、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部处,自向省教育厅报备并获准的储备项目库提取项目,经再次组织评审后,正式出库予以立项建设。
四、项目建设周期与项目经费使用期限
项目建设时间一般为1年,年度下达的资金须于当年度使用完成。
五、建设项目指导与监管
项目的指导、监管实行部门负责制。对已批准立项建设的项目,在建设期间,按项目性质类别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与人文社科处合署)、研究生处、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发展规划处等职能部处,参照相关教学、科研项目等管理办法,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管与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提交发展规划处备案。
六、提交单位、提交材料及提交时间
1.提交单位: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研究生处、资产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处、基建处、工业中心、网信中心、图书馆、学生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2.提交材料:《二级项目入库申报表》、《省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明细表》。
3.提交方式及时间:请于2019年9月18日(周三)16:00前,将纸质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送交发展规划处(校本部行政楼105),电子版(Word、PDF各1份)以“部处名+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材料”命名,发至fzghc@gpnu.edu.cn
联系人:万老师 刘老师 电话:38256005
附件:
1. 二级项目入库申报表
2. 省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 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明细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