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方案的通知》(粤教财函〔2018〕154号)要求(见附件1),现将我校开展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认真学习研究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2),准确把握建设任务。
二、 高度负责,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文本起草,并按时提交材料。
三、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此次方案编制必须经专家组论证评审,因时间紧急,所以请务必按照以下工作任务及分工等要求从速严格开展。
序号 |
工作任务 |
总体分工 |
完成时间 |
1 |
整体建设方案 (具体分工见附3) |
牵头单位:规划处 |
请各单位按照附件相关要求,于9月25日上午9:00前,以“单位名称+工作任务名称”命名(如“人事处整体建设方案”),打包发至fzghc@gpnu.edu.cn |
协同单位:党办、院办、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 |
2 |
分学科建设方案 (编制要求见附件4) |
教育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学院) 机械工程(机电学院) |
3 |
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具体分工见附5) |
牵头单位:规划处 |
协同单位:党办、院办、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规划处 |
联系人:万老师,刘老师, 3825600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3.整体建设方案编制任务与具体分工
4.分学科建设方案编制要求
5.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编制任务与具体分工
发展规划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