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2014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工作布置会议精神,我院“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以及项目管理制度需作进一步完善。请结合我院实际作好修改完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合“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及推进情况,对《“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为保证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进一步修改、完善“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包括项目遴选、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
请有关单位于10月15日17:00前将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cdb@gdin.edu.cn,附件名称统一为“部处名+管理办法”以及“部处名+“创新强校规划(2014—2016)”。
联系人:万鑫,张筠;电话:020—38256005。
创大办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