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师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管理学院、美术学院:
现将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实施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的通知》(人文中心函〔2021〕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关于实施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的通知
2.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申报书
发展规划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