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1月9日在门户网站挂出《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称《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请各地级市、县(市、区)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提出,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公平保障、教育发展质量、教育贡献程度、教育治理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到202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和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高,基本形成在国内有广泛认同度、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南方教育高地。
具体目标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6%以上,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二是教育供给更加优质多元。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建成覆盖城乡、开放便捷,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三是教育创新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省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成为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地。四是教育体制机制更具活力。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形成适应发展、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五是教育发展基础能力显著提升。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六是教育现代化水平居全国前列。到2018年,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5%;到2020年,实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先进市全覆盖。
《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发展的短板和改革的重点,制定了八大发展任务和三项改革任务。八大发展任务是:
一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全面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教育教学与课程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构建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实践育人体系。以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是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比例达100%,探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有效扩大城镇教育资源,解决“大班额”问题,进一步完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三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系列标准,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广东模式”。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
四是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统筹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层次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健全高校分类定位标准和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评估机制,深化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计划和省市共建本科高校计划,推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
五是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到2018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达90%。创新社区教育形式,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加快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远程开放教育有机结合。
六是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完善师德规范,健全师德考核机制,加强师德宣传,强化师德监督。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深入实施“强师工程”,根据不同学科、不同阶段、不同层次教师专业发展的递进式需求,按需精准施训,提高培训质量。实施一流人才引育工程,支持面向全球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学术团队。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
七是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以“粤教云”为总抓手,加强教育信息化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以深化“三通”工程为重点,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应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成国家、省、市、县和学校互联互通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促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评价方式和教研方式转变,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构建全省教育数据服务中心,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管理决策信息化支持体系。
八是深化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推进我省参与双边、多边和区域性、全球性教育交流合作,提升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水平。支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来粤合作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深化粤港澳教育合作,稳步推动粤台教育合作。
《规划》提出三项改革任务:一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依法明确和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强化政府服务。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优质发展。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全面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新模式。加强新型教育智库建设。
二是调整优化教育空间布局。有序扩充城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能力。加大粤东西北地区教育转移支付力度,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加快发展。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切实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战略。
三是完善高校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高校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形成创新链条完整、资金链条匹配、监管链条健全的科研项目管理体系。深化协同机制改革创新,搭建高校科研创新信息对接平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创新资源。支持高校教师在岗离岗创业,完善高校科研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高校科技人员推进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还编制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等14个专栏,作为有效补充和强力支撑。
为保障“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规划》提出五大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落实政府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法定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学生生均拨款制度,实施高校学分制收费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提高教育投入效益。
三是落实依法治教。完善教育法律及制度体系、规则体系,加快完善地方教育立法。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四是加强基础保障。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统筹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安排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实施教育装备提升工程,推动高校贵重仪器设备的共建共享。深化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学校后勤服务市场体系。
五是推进组织实施。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规划的组织与落实。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跟踪监测,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