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冲补强”专项资金(含创新强校)项目库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项目工作。后续“冲补强”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将直接从中遴选产生。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将不予以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创新驱动,注重绩效导向
以增强学校办学综合实力、提升办学水平、切实提高学校社会影响力为导向,适应学校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新需求,建设绩效显著。
(二)聚焦重大发展,突出办学特色
集中财力,实施重点建设,优先推进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冲击博士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一流本科专业。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基础。以我校实施特色高校提升计划为契机,基于学校办学定位,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着力提升支撑职教与行业产业发展能力。
(三)秉承公开公正,确保规范透明
项目遴选秉承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确保项目遴选公正、科学、合理,努力实现专项资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二、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时间一般为1-3年。若项目建设时间为2-3年,须明确并制定年度建设目标、资金使用计划、预期绩效与成果。
三、新增项目范围与主管部门
新增项目主要分为九类。新增项目与项目库建设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项目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制。项目类别与主管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1.教务处:本科人才培养、教学建设类项目(含创新创业、教育技术、图书、网络与信息化建设等);
2.研究生处:研究生人才培养、教学建设类项目
3.科研处: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社会服务类项目;
4.人事处: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
5.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学实验室建设类项目(含工业实训中心);
6.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
7.后勤服务管理处:办学条件改善---后勤保障条件改善类项目;
8.基建处:办学条件改善---基础办学条件改善类项目;
9.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类项目,体制机制改革类项目,以及其他学校改革发展重大建设项目。
四、2021年新增项目来源
原则上,新增项目应为学校层面、以单位为主体的重大建设项目,主要由项目主管职能部门酝酿产生。
1.新增项目主要由项目主管部门酝酿产生。
基于我校近年已连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本年度新增项目,原则上主要为学校层面的“基于学校中长期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 由项目主管部门立足学校发展大局、全局,创新性地有计划、系统和针对性地提出。
每个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
2.部分新增项目向教学教辅单位征集。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组织教学教辅单位申报,适当补充增加教学教辅单位亟需推进的建设项目。项目应为教学教辅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须以单位为主体申报。
五、新增项目入库与出库
入库。按项目性质类别,拟新增项目分别经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作为新增入库项目,由发展规划处统一入库。
出库。根据学校建设需要,由发展规划处协同各项目主管部门,自项目库提取项目,并经组织遴选确定,正式立项建设。
六、报送要求
(一)提交单位
由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和基建处等项目主管部门,将新增项目材料统一送交发展规划处。各主管部门2021年提交入库项目资金总额度暂按2020年获批资金额度的120%计。
(二)提交材料
请参照参考模板(附件4),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入库项目申报表》(附件1)、《2021年省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二级项目)》(附件2)、《2021年度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三)提交方式及时间
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10月30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送交发展规划处(东校区行政楼105室),电子版(Word版、签字盖章后PDF版各1份)以“单位名称+2021年“冲补强”专项资金入库项目材料”命名,打包发至fzghc@gpnu.edu.cn
联系人:万老师 梁老师 刘老师 电话:38256005
附件:
1. 2021年度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入库项目申报表
2. 2021年省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二级项目)
3. 2021年度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入库项目汇总表
4.(模板)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联系人:万老师、梁老师、刘老师;电话:38256005
发展规划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