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科学编制学校“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学校发展战略部署,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由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成,其中专项规划主要涉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文化建设、国际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为加快推进“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形势,摸清家底,明确目标,对规划编制涉及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编制好相应规划。
2.明确建设目标与任务。各专项规划应结合学校现有建设基础,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指标。要充分借鉴兄弟高校的成功经验,紧紧围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第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坚定办学定位,服务国家战略,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技术师范大学。”的发展目标,科学谋划未来发展。
3.加强沟通协调,协同编制各项规划。各专项规划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牵头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所负责的专项规划所涉及的部门、学院的统筹协调,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4.加强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各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校内外专家建议,经负责部门的分管校领导审查同意后将编制的专项规划交发展规划处。
二、具体安排
序号 |
专项规划 |
负责部门 |
备注 |
1 |
人才培养专项规划 |
教务处、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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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科建设专项规划 |
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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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学研究专项规划 |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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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才队伍专项规划 |
人事处、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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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校园文化专项规划 |
团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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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际化专项规划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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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校园信息化专项规划 |
网络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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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顶端
三、提交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于2021年5月28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材料(须分管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送交发展规划处(东校区行政楼105室)。电子版(Word版)发至fzghc@gp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38256005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
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
(发展规划处代章)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