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粤教育办函〔2021〕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省委教育办启动省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改革目标,是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遵循,对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我校试点项目的遴选推荐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试点项目应聚焦教育评价改革的某一个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或进行率先探索,或加以完善提升,或开展总结推广。各单位可参考《广东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库》(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突出学校优势特色并结合单位实际,自拟选题。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试点的项目,应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参考提纲见附件2)。

试点周期根据项目改革实际自主确定。短期项目一般应在2-3年时间取得明显实效,长期项目可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2035教育中长期目标等统筹推进。

三、时间及其他要求

请拟申报试点项目的单位于4月2日前,将申报项目的《试点项目方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发展规划处(行政楼105室),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fzghc@gpnu.edu.cn 。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试点项目申报情况,遴选建设基础较好、改革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试点项目向省委教育办予以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粤教育办函〔2021〕3号”文件及省委教育办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38256005。

附件:1.广东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库

    2.试点项目方案(参考提纲)

    3.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