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2020年“创强”“冲补强”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项目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创强”“冲补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项目建设效益,我校于2019年制定并正式实施《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强校”、“冲补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师大[2019]540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强校”、“冲补强”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师大[2019]541号)。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强校”、“冲补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专项资金使用从2020年开始实施零基预算,项目经费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支付83%以上,须在11月30 日前执行完毕。逾期未完成支付的项目,项目经费全部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同时,项目负责人不能在年终评优、评先,所在单位不能被评为先进集体,并酌情扣减单位绩效奖5-10%。。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依据项目支出实际(附件另发),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项目负责人在遵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加快支付进度,顺利推进项目建设。

 

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