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冲补强”专项资金(含创新强校)项目库的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项目工作。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将不予以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创新驱动,注重绩效导向

(二)聚焦重大发展,突出办学特色

(三)秉承公开公正,确保规范透明

二、新增项目入库办法及项目建设周期

(一)项目入库办法

由项目主管部门立足学校发展大局、全局,创新性地有计划、系统和针对性地提出(部分新增项目可通过组织教学教辅单位申报)。所有拟新增项目,必须经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产生,并由发展规划处统一入库。

(二)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一般为1-3年。若项目建设时间为2-3年,须明确制定总体及分年度建设目标、资金使用计划、预期绩效与成果。

每个项目主管部门牵头新增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项目主管部门与新增项目范围

1.教务处:本科人才培养、教学建设类项目(含创新创业、教育技术、图书、网络与信息化建设等);

2.研究生处:研究生人才培养、教学建设类项目

3.科研处: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社会服务类项目;

4.人事处: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

5.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学实验室建设类项目(含工业中心);

6.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

7.后勤服务管理处:办学条件改善---后勤保障条件改善类项目;

8.基建处:办学条件改善---基础办学条件改善类项目;

9.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类项目,体制机制改革类项目,以及其他学校改革发展重大建设项目。

四、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

参照附件4,填写并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

各项目主管部门于2020年9月30日(周三)17:00前,将纸质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送交发展规划处(东校区行政楼105室)。电子版(Word版、盖章后PDF版各1份)以“单位名称+2021年“冲补强”专项资金入库项目材料”命名,发至fzghc@gpnu.edu.cn

联系人:万老师 刘老师 电话:38256005

附件:

1. 2021年度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入库项目入库申报表

2. 2021年省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二级项目)

3. 2021年度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入库项目汇总表

4.(模板)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联系人:万老师 刘老师;电话:38256005

                                         发展规划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