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财政教育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数据基准日:2018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各相关部处对所负责项目(附件1)进行总体资金绩效自评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部门2018-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2.本部门2018-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附件3);

3.本部门2018-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4);

4.本部门“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专项佐证材料提交清单表(含佐证材料电子档)(附件5)。

工作任务分工明细表

序号

负责单位

工作任务说明

备注

1

人事处

教务处

科研处

研究生处

发展规划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基建处

后勤服务管理处

网络信息中心

图书馆

团委

保卫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创新创业学院

广东工业实训中心

体育部

学生处

学报编辑部

档案馆

职业教育研究院

教育技术中心

提交材料:

1.本部门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本部门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3.本部门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4.佐证材料提交清单表(材料须根据模板,自编序号并形成电子版,打包提交)。

填表时,如有相关问题,请结合绩效评价体系框架、自评基础信息表具体内容,咨询规划处联系人。

2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在部处提交材料基础上,结合分工,完成学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自评基础信息表中对应部分。

此外,2019年研究生处、人事处和基建处三个部门的35个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为此,研究生处、人事处和基建处还须参照上述要求,提交“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材料。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30日(下周一)下午16:30之前,将本部门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指标评分表、基础信息表及佐证材料递交清单表(含佐证材料电子档),以“部处名称+2018-2019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绩效评价”命名,“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材料请单独以“部处名称+2019年“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绩效评价”命名,打包发至fzghc@gpnu.edu.cn

联系人:发展规划处 张老师,刘老师,38256005;

发展规划处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2019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2.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格式)

3.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4.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5.佐证材料提交清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