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财政教育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数据基准日:2018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各相关部处对所负责项目(附件1)进行总体资金绩效自评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部门2018-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2.本部门2018-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附件3);
3.本部门2018-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4);
4.本部门“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专项佐证材料提交清单表(含佐证材料电子档)(附件5)。
工作任务分工明细表
序号 |
负责单位 |
工作任务说明 |
备注 |
1 |
人事处 教务处 科研处 研究生处 发展规划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基建处 后勤服务管理处 网络信息中心 图书馆 团委 保卫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创新创业学院 广东工业实训中心 体育部 学生处 学报编辑部 档案馆 职业教育研究院 教育技术中心 |
提交材料: 1.本部门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本部门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3.本部门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4.佐证材料提交清单表(材料须根据模板,自编序号并形成电子版,打包提交)。 |
填表时,如有相关问题,请结合绩效评价体系框架、自评基础信息表具体内容,咨询规划处联系人。 |
2 |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
在部处提交材料基础上,结合分工,完成学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自评基础信息表中对应部分。 |
此外,2019年研究生处、人事处和基建处三个部门的35个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为此,研究生处、人事处和基建处还须参照上述要求,提交“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材料。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30日(下周一)下午16:30之前,将本部门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指标评分表、基础信息表及佐证材料递交清单表(含佐证材料电子档),以“部处名称+2018-2019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绩效评价”命名,“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材料请单独以“部处名称+2019年“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绩效评价”命名,打包发至fzghc@gpnu.edu.cn
联系人:发展规划处 张老师,刘老师,38256005;
发展规划处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2019年“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2.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格式)
3.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4.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5.佐证材料提交清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