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19〕37号)文件精神,现对2018年央财相关项目进行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考核,需要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序号 |
负责部门 |
具体任务 |
说明 |
1 |
教务处 财务处 |
附件1:基本情况申报表: |
教务处负责在校生人数,财务处负责其他内容 |
2 |
财务处 发展规划处 各项目负责人 |
附件2: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
财务处负责组织2018年生均拨款奖补资金部分对应材料,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2018年学校层面统筹分配部分对应材料 |
3 |
发展规划处 |
附件4.2019-2021央财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 附件5:2019年央财资金绩效目标表 |
按照文件要求编制 |
请相关职能部处、项目负责人根据推进实际完成自评报告编制及表格填报,以“部门名称+2019年央财资金考核材料”打包,于2月28日下午16:00之前将相关材料发至fzghc@gpnu.edu.cn
联系人:万老师(发展规划处),38256005
邱老师(财务处),38257961
附件
1.**单位央财资金基本情况申报表
2.**单位2018年央财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3.2018年央财资金使用情况表
4.2019—2021年央财资金项目库表
5.2019年央财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发展规划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