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并提交2018年中央追加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终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学校于2018年11月8日上午召开了中央追加地方高校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论证会。根据工作推进实际,现将完善并提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终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项目

资金

(万元)

负责单位

负责人

1

控制科学与工程(省优势重点学科)

100

计科学院

赵慧民

2

教育学(省优势重点学科)

50

教育学院

陶 红

3

中国现当代文学(省特色重点学科)

20

文传学院

周卫忠

4

民族学(省特色重点学科)

20

民族学院

符昌忠

5

机械工程(省重点培育学科)

40

机电学院

杨 勇

6

虚拟仿真教学科研实验室(统筹返还)

147

电信学院

徐小平

7

自动化特色专业建设(统筹返还)

30

自动化学院

岑 健

8

产教融合平台(大师工坊)建设

10

美术学院

刘颖悟

9

白云校区第一教学实训楼条件建设

186

资产处

彭湘凯

二、完善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项目经费额度,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建设须于2019年12月以前完成结题。

2.建设内容具体清晰、可操作、可执行,建设进度安排合理。

3.建设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经费支出项目明晰、预算执行进度明确,绩效目标与经费支出要体现明确的结合度。

4.建设实施方案须包含现实需求分析、建设目标、具体建设内容与建设进度安排、预期建设成果、建设资金使用安排(含2018年、2019年的预算执行预测)五个方面,方案全文不超过5000字。

5.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条件建设,一般70%的建设资金用于硬件建设。专项资金不能用于劳务费、人头费发

(二)专家意见

在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论证会上,专家比较集中地提出了两条意见,请参照执行。

1.根据项目资金额度,结合现有基础及实际,选择2-3项重点内容进行建设,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2.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教[2017]235号)的规定,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并制定资金预算表。

三、方案编制、提交要求

材料形式

材料内容(建设实施方案、预算表)及说明

时间、格式

电子版

1.建设实施方案、预算表(Word版);

2.建设实施方案、预算表(PDF版):与Word版本内容一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处理成 PDF格式。

1.请结合附件,在上次提交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终稿。

2.请将材料打包,以“央财+项目名称+建设方案(终稿)”命名,于11月13日下午16:00前发至fzghc@gpnu.edu.cn

联系人:万老师,刘老师;38256005

附件

1《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教[2017]235号)

2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表

发展规划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