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高校 “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及2018年“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申报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93〕号),经研究,我院2017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自评考核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各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财务数据统计时间: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其他数据统计时间: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二、自评考核指标及负责单位

考核指标体系由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六个指标组成,我院相应进行自评考核的分工如下表:

序号

考核指标

主要任务

负责单位

1

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撰写自评报告

填写自评打分表

填写考核数据表、提交佐证材料

填写拟安排二级项目支出基本情况表

填写拟安排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科研处

2

师资队伍

同上

人事处

3

人才培养

同上

教务处、研究生处

4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同上

研究生处、科研处

5

社会服务

同上

科研处

6

综合管理绩效评价

同上

财务处

“创新强校工程”工作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处工作人员,开展自评考核文本、表格的统稿及材料上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及有关要求

序号

形式

提交材料

提交要求

备注

1

纸质版

自评报告

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6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至行政楼105

每个得分点,一定要有明确的佐证材料

自评打分表

各部处对应部分考核数据表

拟安排二级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拟安排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

电子版

上述所有材料

623日下午17:00前,发至fzghc@gpnu.edu.cn

参照提交模板的命名及打包方式

佐证材料(均要建立目录,且编号、名称要与自评打分表中三级得分点一一对应)

联系人:万老师(表格部分) 张老师(自评报告部分)

电 话:020-38256005

“创新强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附件一:    各类表格、自评报告提纲.zip

附件二:    提交模板.zip